详细内容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消防开业检查需要的资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 [1] 》发放程序 1. 申报单位出具申请报告,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领取《公安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报表》。 2. 填写好《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报表》,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填写好的申报表和申请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支队所管辖的重点单位直接送支队防火处)。 3. 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接到申请单位的报告和《申报表》后 7 天内,派分管参谋进行现扬勘察,按审核内容进行审核,合格的,各县(市)市由分管参谋签署意见,交大队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收取办证费,然后由大队内勤负责填发《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 4. 支队防火处在接到城市各区消防大队审核的(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后 10 天内,即派分管参谋进行勘察、审核合格的,签署审核意见,报防火处长,支队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收取办证费,然后由防火处内勤负责填发《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 5. 审核内容:( 1 )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环境和场所;( 2 )有经过消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3 )有健全的消防安全组织和制度。
消防疏散的原则 第一,遵循生命第一原则。 遇上火灾以后,一定要以最快的速度逃离现场,以确保生命的安全,尤其不要贪恋任何的财物。 第二,遵行右行的原则。 在逃生的时候,一定要有秩序的,沿着自己的右侧方向进行逃生。 第三,7米原则。 在超过7米高的位置的时候,不要轻易采取跳楼的措施,可以采取结绳的方法,稳当的下楼。作为成年人,还应该学会一定的消防或者说灭火的基本技能,如初步使用灭火器材把初期的火灾进行一个扑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