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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制订《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时并没有直接将该行为定义为“挂靠”,而是表述为“借用”,即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施工,“挂靠”与“借用”实际上系同一概念。
有些人在公司刚成立的时候,并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于是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会选择挂靠地址方式。目前国内有挂靠地址出售,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可以有各种各样的挂靠地址提供。但是,挂靠地址注册公司合法吗?合法。挂靠地址又称为虚拟地址,所谓虚拟地址,并不是说这个地址不存在,而是存在的,只不过这个地址只能用来注册公司,不能用来实际办公,是创业初期节约成本的一个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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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挂靠地址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挂靠的当事人需要依法对法律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挂靠是单位或者个人,在没有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借用符合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施工任务且并且向该资质施工的企业交纳相应"管理费"的这种行为。
依据《建筑法》的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需要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之内承揽工程。
消防设计单位应承担下列消防设计的质量责任:
1、根据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
2、在设计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3、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