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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有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隐蔽的祸患。一般来讲,每个单位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火灾隐患。评价一个单位能否保障消防安全,不在于是否存在火灾隐患,而是能否及时发现、认真整改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火灾隐患整改按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和整改的难易程度,可以采用当场整改和限期整改两种办法。如果发现单位内部存在违章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容易诱发火灾的隐患,以及锁闭、遮挡、占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遮挡或挪用消防器材、常闭式防火门敞开、防火卷帘下方堆放物品、消防设施管理和值班人员脱岗、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和切断消防电源等整改起来不需要花费较多时间、人力、物力和财力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整改,并做好记录。

对整改起来比较复杂,涉及面广,对生产生活影响较大的火灾隐患,例如占用防火间距、阻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不足、防火分区超大、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等整改起来难度较大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在一定期限内加以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应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检查、验收。

医疗建筑的消防设计一般分为两部分:

主体结构:医疗建筑和重要公共建筑

医院建筑消防设计要点:

一些建筑消防设施设计缺陷的根本原因在于,许多消防设计人员未能充分了解国家消防设计标准和规范,在设计过程中没有运用自己的半知半解进行消防设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消防设施的设置和布置有明确要求。在设计医院建筑的消防功能时,应在民用建筑消防设计的前提下,更加重视和掌握医院建筑消防设施配置和设计的相关规范规定。

总平面消防设计中,规范对医院建筑的长度、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制氧机房、氧气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液氧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有明确规定,室外停车场与建筑物的消防距离、消防道路转弯半径、直升机停车场等。

对于沿街长度150米以上或周长220米以上的医院建筑,《消防设施设计标准》要求必须设置对外消防通道,消防通道应通过建筑物,使一楼楼梯间能直接疏散到室外安全区域。如果真的很困难,可以用环形消防车道来弥补,但环形消防车道应该与城市道路在不同方向上的道路连接相同。

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设计应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根据规范设计标准,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多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6m,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高层建筑与多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9m,高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大于13m,建筑表面为平屋顶。如果屋顶有女儿墙,建筑物的高度应包括两种高度:室外设计地面和屋顶表面。

在设计除氧机房时,应按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规范和标准为:制氧机房与周围耐火等级为1、2级的民用建筑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5m,制氧机房与重要的同等级耐火等级的公共建筑之间的距离应大于50m。

氧气罐之间的距离应以相邻较大罐的半径为基础,且不得小于半径。氧气罐与可燃气体罐的距离不得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液氧储罐周围5m范围内不得设置沥青路面和可燃物。医用液氧储罐与医疗卫生机构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液氧储罐与其泵房的距离应大于3m。

根据《消防设施设计规范》,室外停车场距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6米。在许多具体的设计中,停车位往往布置在建筑物旁边或相邻位置,具有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根据规范设计,直升机停机坪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建筑高度100米以上、标准建筑面积2000***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在屋顶设置直升机救援设施或停机坪。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设置直升机停机坪。

防火面宽度设计应保证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并控制在15米以外。禁止在消防车道与建筑物之间设置空管、树木等障碍物,不得妨碍消防车的运行。

试验前,应准备数据和实体:

(1) 资料:防火施工审查意见、电气各方面隐蔽验收、电气绝缘试验记录、运行记录,所有资料签字、盖章必须提前完成。一套电气系统图,如有更改,将予以发布。

(2) 项目实体:

A、 本工程用电必须正规,临时用电不得作为电气检查用电。

B、 备用电源或双电源发电机设备应能正常启动和运行

C、 柜内各电路的数量、型号及接线规格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特别是与设计相符,因为电气检查员在现场对系统图纸逐一比对,特别是仔细。如有变更,必须手续齐全,变更后的施工审查意见应在大变更重新施工审查后出具。

D、 各插座相序准确,漏电保护动作时间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E、 箱内压力线应牢固,绝缘试验符合要求,接线及电气布置美观,电气检查人员拍照留用。

F、试验前,应开启不少于30%的电气设备预热不少于1小时。

G、检验合格后,出具《XX省电气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并保存在消防验收中使用。

建设项目竣工消防验收应提供的各种报表和资料:

(1) 填写并盖章《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均加盖意见章);

(2) 委托书,申请人盖章;

(3) 《建筑设计防火意见》、《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意见》、《建筑内装修设计防火意见》各2份;

(4) XX省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正本一份;

(5) XX省电气防火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正本一份;

(6) 工程建设领域消防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意见书正本一份,消防产品委托检验报告书正本一份。

(7) 建设单位统计表(含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复印件);

(8) 一套竣工图或建筑工程图(建筑施工、水工、设施、电力施工、装饰装修);

(9)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防雷设施试验报告一份;

(10) 许可期限:竣工消防验收在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进行,并在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项目消防验收意见。

施工单位汇总施工记录表后,报总承包单位审核汇总,填写单位工程竣工申请表,统一报质监站验收。资料核对无误后,由监理站制定正式方案,到现场备案验收。

弱电智能工程的检测也应由专门部门进行。整个弱电工程施工结束后,应绘制正式的竣工图,经验收合格后,报有关验收机构验收,验收合格后,报质量监督站竣工验收。

注:不含火灾探测验收费用定额。如投标时无特殊承诺,由甲方承担,产品测试费用由甲方或生产厂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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