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应建立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应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对于规模较大的内装修工程,应制作灭火应急疏散演练预案并开展演练。
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建立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标准配置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消防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人员检验、维修,确保其完好有效。
应在每层或各经营区域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图示中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消防设施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常闭防火门上应标有警示文字和符号。
营业期间,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救援窗上安装栅栏、隔断等障碍物,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公共疏散门不应锁闭,宜设置推闩式外开门。
人员密集场所房间的外窗不得设置影响安全疏散和施救的固定栅栏等障碍物。
应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内容。
加强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配置齐全、完整好用;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1.用专用测试仪器分期分批次测试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的显示,试验烟、温感探测器动作是否灵敏;
2.检查试验主控屏是否正常,有报警信号源时是否正确显示某区探测器动作,警铃蜂鸣是否鸣响;
3.试验手报按钮报警,本层及其上、下各一层警铃是否动作鸣响,消防中心显示报警区域是否准确;
4.检查主控屏和联动控制屏的各项输入、输出显示功能是否正常,并清洁、保养;
5.检查各个界面(模块)和主机系统外围设备的通信、控制信号是否正常,检查界面(模块)输出电压是否正常,确保正常运行;
6.检查工作电池组、充电器的工作状态以及检查备用电池的电压及其他指标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7.检查系统设备所有接线端子是否松动、破损和脱落;
8.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9.定期对感烟、感温探测器进行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确保报警灵敏;
10.定期检测报警主机控制程序有否乱码,确保主机功能正常;
11.定期测试报警主机系统的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并做好记录。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保:
1.检查试验楼层喷淋管网末端试验装置是否正常(水压、流量是否达到要求);
2.检查试验水流指示器动作是否灵敏,报警是否及时准确,复位是否正常,消防中心是否有显示等;
3.检查喷淋头、管道是否完好,有无爆裂隐患;
4.检查各个阀门是否处于正常开启状态,试验楼层信号阀门开关是否灵活,消防中心是否有关闭信号显示;
5.检查保养喷淋系统的水泵接合器,确保完整、不渗漏;
6.定期试验安全泄压阀是否灵敏、可靠,检查水锤吸纳器工作是否有效;
7.检查喷淋立管的自动排气阀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8.检查试验湿式报警阀、水力警铃动作是否灵敏,喷淋泵是否启动,消防中心显示是否准确;
9.定期检查阀门是否开关灵活、有效,阀门关闭不严或不能灵活使用的应及时修理,对阀门的接触面发现有缺陷的,需进行研磨工作,无法修复的予以更换。定期对阀门转动部位螺栓加黄油;
10.检查止回阀启闭是否灵活、有效;
11.定期对喷淋系统管网进行检查,对腐蚀严重的管道予与更换,对油漆脱落的管道及时除锈刷防锈漆和标志漆。